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试行)
为了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增强齐抓教学质量的意识,根据中心中学奖惩方案,结合本校实情,特制定本校教学质量奖励试行办法:
一、镇级调考学科名次奖:在全镇调考中,学科获全镇第一名的奖1000元,获全镇第二名的奖600元。若中心中学奖第三名,我校依中心中学方案奖第三名,奖金300元,否则,不设奖。
二、镇级调考班级集体奖:所有调考班级为一组,各班五科“两率一平和”综合评比为依据,设一、二等奖,第一名奖500元,第二名奖400元。中心中学没有设奖,返校后根据数据评比。
三、校内调考学科名次奖:并行班级同科设一个奖,奖第一名200元。
四、校内调考班级集体奖:各年级所有班级为一组,各班两科 “两率一平和”综合评比为依据,设奖一名,奖第一名200元。
五、补充说明:教研室通知的笔试科目,不参加镇级调考,就参加校内统考。五年级是单班,同本班四年级的数据相比。中心中学所发的奖金全部发到教师个人。
六、音体美校内名次奖:各科分低、中、高三组,每组设一个奖,奖第一名200元。以班为单位,学生获奖累计加分评比。若没有学生作品评比,属自动放弃。
七、执行时间:从2011年开始执行。
长岭镇中心小学教务处
20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