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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镇小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2011年10月26日 00:00:00 访问量:1706

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试行)

为了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增强齐抓教学质量的意识,根据中心中学奖惩方案,结合本校实情,特制定本校教学质量奖励试行办法:

    一、镇级调考学科名次奖:在全镇调考中,学科获全镇第一名的奖1000元,获全镇第二名的奖600元。若中心中学奖第三名,我校依中心中学方案奖第三名,奖金300元,否则,不设奖。

    二、镇级调考班级集体奖:所有调考班级为一组,各班五科“两率一平和”综合评比为依据,设一、二等奖,第一名奖500元,第二名奖400元。中心中学没有设奖,返校后根据数据评比。

    三、校内调考学科名次奖:并行班级同科设一个奖,奖第一名200元。

    四、校内调考班级集体奖:各年级所有班级为一组,各班两科 “两率一平和”综合评比为依据,设奖一名,奖第一名200元。

    五、补充说明:教研室通知的笔试科目,不参加镇级调考,就参加校内统考。五年级是单班,同本班四年级的数据相比。中心中学所发的奖金全部发到教师个人。

          六、音体美校内名次奖:各科分低、中、高三组,每组设一个奖,奖第一名200元。以班为单位,学生获奖累计加分评比。若没有学生作品评比,属自动放弃。

    七、执行时间:从2011年开始执行。

 

              长岭镇中心小学教务处

                                    2011.2.18

 

编辑:李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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