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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广水市第五届映山红美育节的通知

2018年03月28日 07:14:24 访问量:8544
广教发[2018]13号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举办广水市第五届映山红美育节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各市管民办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评选、推荐优质作品参与省、市两级美育节活动,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广水市第五届映山红美育节。现将《广水市第五届映山红美育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校的美育节(艺术节)活动,着力创新美育方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广泛积累活动经验,全面推进我市艺术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素质教育发展水平。
    附:广水市第五届映山红美育节活动方案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
广水市第五届映山红美育节活动方案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艺术瑰宝,培养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和向上的文化特质,充分展示我市中小学生出色的艺术才华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广水市第五届映山红美育节,并推荐优质作品参加湖北省第十一届黄鹤美育节和随州市第六届编钟美育节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重基础、重普及、重参与、重质量、重实效,突出育人宗旨,充分发挥美育辅德、益智、健体和陶冶情操的育人功能,不断促进我市艺术教育教学方式变革,不断提升我市艺术教育发展水平。
    二、活动主题内容
    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届美育节的领导,市教育局决定成立广水市第五届映山红美育节组委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黄  凌
    副主任委员:陈诗泽  刘旭东  吴小林  张国树  李泉新
                魏传波  朱圣明  彭修贵  周  宝
    委      员:付志文  阁大才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刘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美育节的协调组织工作。办公室在组委会统一领导下,组织成立“广水市第五届映山红美育节评审委员会”,负责“六优一先进”的评审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刘旭东  彭修贵
    副主任:付志文  阁大才     
    委  员:陈  平  卢  萍  刘  华
    评审委员会下设七个评审组:
    文艺节目评审组组长:刘  华
    音乐、美术优质课评审组组长:卢  萍
    美术作品评审组组长:陈 平
    优秀艺术教育论文评审组组长:刘  华
    优秀艺术教育征文评审组组长:陈  平
    幼儿艺术教育活动评审组组长:卢  萍
    艺术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审组长:阁大才
    四、参加对象
    全市中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小学、幼儿园在籍学生(幼儿),音乐、美术教师,艺术教育管理、教研人员及中小学校长。
    五、活动内容
    1、本届美育节以评选“六优一先进”为主要内容,即评选优秀音乐和美术课、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以及优秀艺术教育论文和征文、幼儿艺术活动、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
    2、为了突出美育节“重基础、重普及、重参与、重质量、重实效”的活动主旨,本届活动除保留原有项目外,还在文艺节目中增加了大合唱、器乐演奏、朗诵等节目,组织参加湖北省第十一届黄鹤美育节和随州市第六届编钟美育节活动。
    六、时间安排
    本届美育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即为开幕,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6月中上旬),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按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本校美育节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六优一先进”的推荐和基层评选工作。
    第二阶段(2018年7月-2018年9月),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举行本届美育节“六优一先进”评选活动。
    1、优秀文艺节目评选。9月下旬开始,采取分片集中表演,评委巡回评选的方式进行。具体分片是,东片:广办、武胜关、杨寨、太平、李店、实高、二中、师范附校(集中表演地点:太平);南片:骆店、陈巷、城郊、文华、益众、实验二小、外国语(集中表演地点:城郊);中片:应办、一中、育才、实中、实小、市幼儿园、蓝天幼儿园、八一、书生学校(集中表演地点:实小);西片:长岭、马坪、四中、余店、关庙(集中表演地点:长岭);北片:十里、吴店、郝店、蔡河、正路职校(集中表演地点:郝店)。
    2、优质音乐、美术课评选。9月中下旬择地举行(另文通知)。
    3、优秀美术作品评选。7月20日前,各地各校按要求数量选送本地、本校遴选出的优秀作品,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陈平收。
    4、优秀艺术教育论文评选。7月20日前,各地各校按要求数量选送本地、本校遴选出的优秀论文,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陈平收。
    5、优秀艺术教育征文评选。7月20日前,各地各校按要求数量选送本地、本校遴选出的优秀征文,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刘华收。
    第三阶段(2018年10月),总结本届美育节各项工作,选送部分优秀“三优一论文一征文”作品参加省、市两级美育节活动。
    七、参评要求
    (一)音乐和美术课评选
    1、音乐、美术优质课评选,以现行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以一节完整课(不超过45分钟)现场做课的形式进行评选,教学进度不限。
    2、讲课教师应是音乐、美术课的专职(或兼职)教师,教龄(从事音乐、美术课教学)在三年以上者。幼儿园(学前班)教师凡教龄满三年以上者,均可参评。
    3、参评课的设计要体现教学改革思想,鼓励教师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提倡因地制宜,自制教具,使用现行教材和学具。
    (二)文艺节目评选
    1、文艺节目的评选内容主要包括声乐、器乐演奏、舞蹈、朗诵等类别
    声乐节目包括合唱(合唱队队员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小合唱和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重唱、独唱等表演形式;
   器乐演奏(西洋管弦乐、民乐)包括合奏(不超过65人)、小合奏(不超过10人)、重奏、独奏等表演形式;
   舞蹈节目包括群舞(不超过36人)、三人舞、双人舞、独舞等形式;
   朗诵包括领诵、轮诵和合诵等形式,参与朗诵人数不得低于4人,不得多于60人。有特色的音乐剧、课本剧(人数不超过8人)等亦可参评。
    2、本届美育节文艺节目采取分片集中汇演的形式进行。
    3、文艺节目内容要健康向上,反映中小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性、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4、每个节目参演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音乐剧、课本剧时间可适当延长)。
    5、合唱节目演唱2首作品(曲目自选)。
    6、朗诵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
    合唱、小合唱和表演节目伴奏,以及合唱、合奏的指挥原则上由本校学生或教师担任均可。
    (三)美术作品评选
    1、参评作品包括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丙烯画]、版画、尺寸不超过对开;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书法和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为四尺宣纸)、摄影作品(尺寸均为14吋,组照不超过4幅,且标明顺序号,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处理)、工艺、雕塑(含陶艺)等。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热情歌颂伟大祖国的壮丽山河,讴歌祖国发展的巨大变化,具有时代特征,体现历史文化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3、参评美术作品均要求装裱(没有装裱的作品一律不予评奖)。
    (四)论文评选
    1、论文要注重探索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规律,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学校艺术教育的基础理论研究(见附表4)。
    2、参评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名。
    3、每个单位必须有一名校级或副校级干部参加。
    (五)征文评选
    1、征文应是学生在艺术教育活动中的感悟、体悟,对艺术教育活动的评价(见附表4).
    2、参评征文字数不超过3000字,每篇征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名。
    3、参赛征文必须思想健康、主题突出、结构严谨,是学生的真情表述。
    (六)幼儿艺术教育作品评选
    1、幼儿艺术教育作品类型为绘画、舞蹈、唱歌、演奏等形式。
    2、作品内容应充分体现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幼儿教育规律,体现教育性、思想性、艺术性的高度统一。
    3、幼儿艺术作品参赛对象为幼儿园幼儿。
    八、奖项设定
    1、优秀组织奖:镇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和市直学校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音乐和美术课,以及优秀艺术教育论文、征文分别设一、二等奖若干名。
    3、优秀文艺节目指导教师奖:获一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有获此奖项的资格。
    4、文艺节目优秀创作奖:专门为本届美育节创作的优秀文艺节目的作者获此奖项。
    5、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若干名。
    九、评选和推荐要求
    1、本届美育节优秀音乐和美术课、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艺术教育论文和征文的评选,首先由各地、各学校在本地本校评审的基础上按照广水市分配的名额(论文、征文数量不限,“三优”名额分配见附表8)向市推荐。
    2、各镇办和市直学校选送艺术教育论文和征文篇数不限。
    十、报送办法及时间
    1、本届美育节“六优”评选报送工作以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和市直学校为单位进行。请各地和各市直学校严格按照“三优”推荐指标的要求报送。优秀论文和征文需各地和各校进行初评后,再向市推荐。
    2、各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和市直学校参评“三优”报表(表样附后)、参评的录像光盘(VCD或DVD)、论文等,分别按以下要求按时报送。
    (1)2018年7月20日前,将音乐、美术优质课报表(见附表1)报至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6253716  联系人:卢萍 。
    (2)2018年7月20日前,将优秀文艺节目(见附表2)报至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6253716  联系人:刘华。
    (3)2018年7月20日前,将《广水市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推荐申报表》(见附表6)、《广水市艺术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申请表》(见附表7)报至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6253716  联系人:阁大才。
    (4)2018年7月20日前,将艺术教育论文和附表4直接报至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6253716 联系人:陈平。
    (5)2018年7月20日前,将艺术教育征文和附表4报至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 6253716 :联系人:刘华。
    (6)2018年7月20日前,将美术作品及美术作品报表(附表3)交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6253716  联系人:陈平。
    (7)2018年7月20日前,将幼儿艺术教育活动作品报表(附表5)交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6253716,联系人:卢萍。
    十一、有关要求
    1、各地各校要通过举办本届美育节活动,促进艺术教育课程建设,提高艺术教师素质和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在举办有关活动过程中,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舞台”与“讲台”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突出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同时体现中小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和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2、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巩固 “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取得的成果,继续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推进“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
    3、各地各校在开展美育节(艺术节)活动中的有关文件及材料须报本届美育节办公室备案,以便掌握各地的情况。联系地址: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6253716。
    4、各地各校在集中举办展演活动中,要制定安全预案,切实加强师生的饮食卫生管理和安全教育,确保参赛及观摩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各地在集中举办展演活动时,要会同有关单位对演出及展览场地消防等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附表1:广水市第五届映山红美育节音乐、美术课报表
    附表2:广水市第五届映山红美育节文艺节目报表
    附表3:广水市第五届映山红美育节美术作品报表
    附表4:广水市映山红美育节艺术教育论文 征文报表
    附表5:广水市第五届映山红美育节幼儿艺术作品报表
    附表6:广水市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推荐申报表
    附表7:广水市艺术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申报表
    附表8:广水市第五届映山红美育节“三优”推荐指标分配表



 
 
 
主题词:第五届  映山红美育节  通知
抄送:随州市教育局,广水市委办、市政府办。
广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印发
                                               共印5份
编辑:黄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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