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直各单位(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6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意见〉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3号)等省市系列督导文件精神,总结教育督导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强教育督导理论研究,交流教育督导工作经验,探索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新途径,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督导科研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优秀教育督导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围绕督政、督学和教育质量监测以及当前教育督导的热点、难点问题(详见论文参考课题),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论文。
二、参评对象
全市督学、教育督导干部、教育管理干部、教师。
三、具体要求
(一)论文撰写做到:观点明确,论据确凿;结构严密,条理清晰;见解独特,具有借鉴推广价值。
(二)规范论文引言。论文中使用已有的研究成果,需将文献综述和自己的研究论述分成两部分写作;引用的文献资料一般不超过300个字;引用的文字部分需加粗;论文后面需注明注释和参考文献。
(三)必须严格审核。各地教育督导室、市直学校对作者撰写的论文必须指定专人审核,杜绝抄袭现象,且选送的论文必须是未在市级以上刊物汇编或获奖的论文,做到宁缺勿滥。
(四)论文字数要求在3000-3500字之间,采用word文档格式,字体采用宋体,正文字号为4号;封面标注论文题目、单位、姓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正文不能体现单位、姓名等有关情况。
(五)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高度重视督导科研工作,认真组织,择优选送,原则上每县(市、区)选送优秀论文8篇以上,市直单位选送1篇以上,市政府督学每人送交1篇论文。各地论文经所在县(市、区)教育督导室(市直学校)统一收取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电子文稿发送至市教育督导办公室。
(六)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评选的获奖论文颁发证书,并择优选送省教育督导学会参评。请各地(学校)广泛发动督学和教育督导干部、教师撰写论文,并按时做好择优推荐报送工作。
附件:论文参考课题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论文参考课题(供参考)
1.新时期教育督导机制体制创新的实践与思考;
2.责任督学进校园综合督导的实践与思考;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探索;
4.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的实践与思考;
5.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探索;
6.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营造依法治教良好氛围的探索;
7.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探索;
8.关于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探索;
9.加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的思考;
10.关于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探索;
11.构建学校办学特色的思考;
12.关于促进民办幼儿园规范化管理的探索;
13.幼儿园资源配置及幼儿园收费问题的探究;
14.关于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探索;
15.关于推动普通高中多元内涵发展的思考;
16.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的经验或思考;
17.关于加强社区教育、终身教育工作的经验或探索;
18.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的探索;
19.关于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探索;
20.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的几点思考;
21.关于创新学校德育工作机制与方法的探索;
22.关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
23.关于创建和谐教育环境,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研究;
24.关于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的研究;
25.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探讨;
26.构建督导评估新机制,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研究;
27.共享城乡教育资源, 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的实践与探索;
28.关于中小学体育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29.注重实效,努力构建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新机制探索;
30.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巩固和提升;
31.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中职教育两头延伸的思考;
32.学校通过主动自评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做法或研究;
33.运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思考;
34.关于基础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探索;
35.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实践与思考;
36.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使用制度,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的探索与思考。
(责任编辑:随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