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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04月04日 07:16:38 访问量:3167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相关政策,广水市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广水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1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的要求:《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本科(学士)学历”,仅限于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指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或“研究生(硕士)”,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博士”,指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博士)”,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关于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7日17∶00,考生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325449)。
        四、笔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类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详见附件4。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按程序报经随州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通过广水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广水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考生也可通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查询。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
        各招聘单位依考生报考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由随州市人社局核准)。
        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前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六、成绩计算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
      (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时间分别为90、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8年8月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报考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报考单位所在地县以上“三支一扶”办公室汇总并公示。三项目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广水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自愿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后有考生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发布聘用通知,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
         本公告由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广水市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广水市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
3.广水市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5.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的说明
6.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5日
编辑:黄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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