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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实施细则

2016年05月10日 11:33:53 访问量:2430 作者:杨波

 长岭镇中心小学2015—2016下学期春季

家访实施细则

 

一、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14个家访小组,以各班班主任为家访小组组长,配置的校委会成员为副组长。

二、   本次家访对象要有一定的针对性,且各组家访学生数量不低于学生总数量的30%。(由各班班主任及配班教师共同协商家访学生名单)

三、   家访时间为课余时间,不占用正常上课时间

四、   以安全为前提,每次家访时要求尽量以组为单位,由组长负责填写家访手记,副组长负责问卷调查、车辆及生活安排,其他成员配合并签字。

五、   家访活动结束后,每位成员上交一篇家访总结(心得体会),各组组长另上交一篇家访案例。

 

                                                                                                    2016510

编辑: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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