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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工会关于认真做好特困教职工建档上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27日 08:01:34 访问量:2165
市教育工会关于认真做好特困教职工
建档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教育工会,市直各学校工会,各市管民办学校工会,市教育局机关工会,市教研室工会:
    根据广水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两节“送温暖”活动及困难职工建档管理的通知》(广工发〔2017〕9号)精神,结合教育实际,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总工会文件和本通知精神,积极做好特困教职工精准摸底、建档上报等各相关工作。
    一、帮扶对象
    帮扶对象及其建档条件等内容见广水市总工会“送温暖”活动的文件——广工发[2017]9号。
    二、申报名额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帮扶对象建档条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调查摸底工作,精准确定、推荐申报真正符合建档条件,并且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申报材料的特困教职工,务必做到“不合要求,不予申报;申报一个,成功一个”,努力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三、帮扶程序
    帮扶程序主要包括申报、调查、审核、公示、发放等五个环节,具体内容和要求见广水市总工会“送温暖”活动的文件——广工发〔2017〕9号。
    四、申报材料
    特困教职工建档需提供如下材料:
    1、特困教职工本人的申请书或基层单位工会出具的申请报告。“申请书”或“申请报告”主要写家庭基本情况、工作基本情况等,重点要写清困难原因、家庭收支情况等方面的内容,须字迹工整清晰、内容真实有效,并由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确认签字盖章。
    2、特困教职工本人及有关家庭成员证明材料:特困教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1)家庭成员户籍确实不在一起的,须提供供养人口无收入证明和供养关系证明,并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2)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内容并排复印在一张纸上。
    3、特困教职工家庭的收入证明材料:特困教职工及家庭相关人员2017年的月收入工资条、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收入的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见广工发[2017]9号文件之“家庭可支配收入”中的相关内容)。工资条需财务人员和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
    4、特困教职工相关困难证明材料。(1)因病致贫的,需提供医院诊断报告复印件、2017年医药费结账单据复印件。(2)因子女上学致贫的,需提供子女2017年的学费、生活费等费用单据的复印件。(3)因收入低致贫或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致贫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特困教职工的公示证明材料。基层工会要对申报建档的特困教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进行走访调查,核实特困教职工家庭情况,形成公示材料(主要包括特困教职工2017年家庭困难情况、符合建档申报条件的文件依据、单位审核推荐意见、公示期等内容,须加盖公章),在本单位“校(政)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3-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校(政)务公开栏”内的特困教职工公示情况拍照并打印出来(公示照片不需彩色的,黑白的即可,上面须有公示材料和“校(政)务公开栏”的相关背景,公示材料的内容要清晰可见),然后审核确认后在公示照片上再次签字盖章。
    6、特困教职工的原始信息表:《困难城镇职工农民工档案表》。请严格按“《困难城镇职工农民工档案表》填表说明”,精准填报《困难城镇职工农民工档案表》(须用标准版样表,正反两面打印,报送纸质档和电子档材料),确保档案表填写完整、精准、真实有效,并由特困教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确认签字盖章。
    7、特困教职工本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银行全称。(1)市区的困难教职工提供本人工商银行卡号和银行卡复印件,镇办事处的可提供本人农村商业银行卡号和银行卡复印件。(2)开户银行全称必须准确、完整,如“中国工商银行广水应山支行”或“湖北广水农村商业银行太平支行”等。
    五、报送要求
    本轮特困教职工建档帮扶活动非等额资助,推荐上报的帮扶对象的精准认定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极其重要,否则帮扶对象的信息将难以录入全国或全省困难职工帮扶系统,帮扶对象将无法得到市总工会等上级组织的资助。
    各单位要本着关心职工疾苦、维护自身形象、创建和谐教育的态度,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履职尽责,提升办事水平,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走访调查、审核公示、推荐申报等工作。如有申报,请务必精准确定帮扶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按如下要求认真办理、积极报送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成功。
    1、精准审核申报材料。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认真、从严审核所推荐帮扶对象的“申请书”(或“申请报告”)、档案表、本人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等各项申报材料,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确认、签字、盖章等工作,确保各项申报材料清晰、整洁、完整、精准,特别是各项申报材料的内容要相互印证、不自相矛盾,切实做到符合逻辑、符合建档条件、符合申报要求、能够成功申报。
    2、按序装订申报材料。各相关单位要按本通知第四大项“申报材料”中的1-7类材料的先后顺序整理、装订申报材料。           
    3、积极报送申报材料。各相关单位请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特困教职工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广水市总工会2018年“送温暖”活动汇总表》(一式两份)送市教育工会,同时将《困难城镇职工农民工档案表》和《广水市总工会2018年“送温暖”活动汇总表》的电子档上传市教育工会工作群。各单位报送的特困教职工的申报材料均不退还,请相关单位和教职工注意留存。
 
    附件:《困难城镇职工农民工档案表》填表说明
 
                             
                              市 教 育 工 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编辑:黄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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