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各市管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2019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评办法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2019年2月20日
全市教育系统2019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评办法
为充分发挥综合责任目标考评绩效管理作用,进一步激发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干事创业的热情,促使各地各校以“比拼赶超”的劲头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加快推进广水教育现代化,积极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共31家)
1、镇办中心中学(17家)
城郊、十里、武胜关、杨寨、太平、李店、陈巷、骆店、长岭、马坪、关庙、余店、吴店、郝店、蔡河、应办、广办;
(各镇办中心中学可参照市教育局考评办法对所辖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评。)
2、市直学校(8家)
市二中、市四中、市实验初中、市实验小学、市八一学校、市幼儿园、师范附校、第二实验小学;
3、市管民办学校(6家)
市益众高中、市文华高中、正路职校、外国语小学、书生学校、华师广水附属幼儿园。
二、考评内容
1、重点工作:70分(详见附件);
2、特色工作:30分,由被考评单位根据本地本校年度工作要点、学校实际以及与当地党委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自行拟定特色工作目标(镇办中心中学不少于4项、市直及市管民办学校不少于3项,分值及考评细则自己确定),要突出地域差异、一校一品,要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特色工作项目、分值及细则经学校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月28日上午12:00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档传gsj****@163.com邮箱),市教育局分别制定各单位目标责任书。
3、加分部分:获国家级表彰1次加2分;获省部级表彰1次加1.5分;获厅局级及随州市委、市政府表彰1次加1分;获广水市委、市政府表彰1次加0.5分;获科局级表彰1次加0.3分。同一奖项获多级表彰的,取最高级别加分,本项加分以2分为上限。
4、扣分部分:每被科局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扣0.5分;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1 次扣0.8分;被地厅级通报批评的1 次扣1分;被省部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5分,2分为上限。
三、考评办法
(一)组织实施
1、明确目标内容。责任目标按照“就高不就低、差异化设置”原则,其中重点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特色工作体现个性化差异,由各被考评单位自行拟定申报。
2、制定考评细则。各考评责任单位(相关责任科室)按照“切实可行、方便操作、有效区分”原则,分别制定完善重点工作评分细则,评分细则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在3月底以前印发各地各校。
3、签订目标责任书。市教育局分别制定各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年度教育工作会上以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与各单位校长签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下达,《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一经签订不得更改。
(二)集中考评
1、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2019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凌任组长,市教育局领导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从各相关科室抽调。年底前,市教育局成立3个由局级领导带队的考评小组,对各单位综合责任目标进行量化考评。
2、各考评小组根据相关责任科室重点工作考评细则进行打分,评分结果由考核人、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考核带队领导审核,然后根据分值折算成对应分数后与特色工作考评分数相加后进行综合排名。评分结果原则上区分3档,保留2位小数。
3、各被考评单位如涉及加分扣分的项目,需向考评小组提供加(扣)分项目的相关证明原件,凡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定。
(三)结果评定
1、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对被考评单位确定为“优胜”“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上且排名在前60%的单位确定为优胜等次,其余为合格等次;综合得分低于85分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2、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安全管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当年综合责任目标考核“优胜”单位资格。
四、结果运用
突出目标导向,注重结果运用,强化奖优罚劣,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与校长年度考核相结合,与项目资金安排相结合。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2019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评内容及分值设置一览表